07-26
一、职业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工作等各类室内空间环境的要求也日益提升,室内装饰设计行业蓬勃发展,成为备受关注且需求持续增长的职业。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二、证书介绍及优势
职业名称:《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编号:(4-08-08-07 )人社厅发〔2023〕5号
职业定义: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 权威性:由人社部认可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全国通用。
2. 专业性:全面考核室内装饰设计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3. 职业发展:是个人在室内装饰设计领域职业发展的有力证明,可作为求职、任职、晋升、加薪等重要依据。
4. 政策支持:部分地区可能对持有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给予相应政策优惠和补贴等。
三、鉴定评价对象
1. 从事室内装饰设计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2. 相关设计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 对室内装饰设计有浓厚兴趣,期望从事该行业的人员。
四、鉴定评价条件
三级高级技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取得培训合格证者。(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者(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4)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取得培训合格证者。(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或高职本科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4)具有大学本科或高职本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5)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6)具有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取得培训合格证者。
五、培训内容
室内设计基础知识(1)美学基础和艺术史。(2)建筑与室内设计史。(3)公共空间设计基础知识。(4)居住空间设计基础知识。(5)陈设艺术设计基础知识。(6)商业空间设计基础知识。(7)办公空间设计基础知识。(8)建筑室内制图基础知识。(9)数字化设计基础知识。(10)人体工程学基础知识。(11)装饰材料与工艺基础知识。(12)设计管理基础知识。
建筑基础知识(1)建筑设计基础知识。(2)建筑构造基础知识。(3)建筑物理环境(建筑声学、建筑光学、建筑热工学)基础知识。(4)建筑材料与工艺基础知识。(5)建筑设备(强弱电、暖通、给排水)基础知识。其他相关应用基础知识(1)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知识。(2)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3)办公软件应用基础知识。(4)商务技能与礼仪基础知识。(5)图像图形编辑处理软件应用基础知识。
六、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采用笔试与上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批次另行通知]
七、报名资料
1.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学历证明扫描件(若在读提供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3. 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
4. 工作年限证明(若有,仅部分等级需要)。
5. 报名申请表(由培训鉴定机构提供模板)。
八、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后,经人社部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查询。
九、报名流程
1. 电话咨询:18910526061 、微信:992858595 方式向我们咨询课程及报名事宜。
2. 提交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报名资料。
3. 审核资料:我们将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4. 参加培训:根据选择的培训方式参加培训课程学习。
5. 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6. 证书发放:考试通过后发放证书。
十、证书样本及查询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知识。(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相关知识。(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相关知识。(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相关知识。(9)《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相关知识。(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相关知识。(1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相关知识。7职业编码:4-08-08-07。(12)《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相关知识。(13)《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相关知识。(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相关知识。(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相关知识。(1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相关知识。(1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相关知识。(18)《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测量放线技术规程》(T/CBDA14)相关知识。(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6SJ803)相关知识。(20)《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相关知识。(2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相关知识